刘鑫召开见面会(刘鑫召开媒体见面会回应案件争议 自称“我的公民权利被剥夺了”)
2月16日9时30分,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二审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过4个多小时的审理,法院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天目新闻记者在现场了解到,刘鑫及其代理律师、江歌母亲代理律师到庭,江歌母亲因身体原因未出庭。
刘鑫现身法院门口
庭审中她认为自己没有过错
早上8点多,就有媒体拍到,刘鑫本人早早现身法院门口,她裹着粉色的羽绒服,戴着白色口罩,匆匆进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庭审中,上诉人刘鑫表示不服一审判决,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重审或改判驳回江秋莲的全部诉讼请求。刘鑫方表示,江歌在刘鑫未要求其在地铁口等待的前提下,已经主动在等刘鑫。没有证据证明刘鑫先行入室后“将门锁闭”。刘鑫不可能认知和预判陈世峰会杀人,更不可能认知和预判陈世峰会杀一个与他没有关系的人。江歌被杀害完全是陈世峰的行为所致。刘鑫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被上诉人江秋莲方则表示,刘鑫强调江歌在刘鑫没有要求她在地铁口等待的前提下已经在等候刘鑫的事实没有证据支持。刘鑫“锁门”的事实具备充分客观证据予以证明,刘鑫的否认只是重现了刘鑫因推卸自身责任而作虚假陈述的情形。刘鑫阻止江歌报警具备充分证据支持。
庭审中,合议庭组织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双方围绕一审是否违反法定程序、刘鑫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一审判决确定的赔偿数额是否适当三个焦点问题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
13时30分左右,庭审结束,刘鑫及双方代理律师从特殊通道离开,等候在法院门口的记者均未等到当事人及双方代理律师接受采访。
江秋莲称“对二审没什么可说的”
刘鑫说“我的公民权利已经被剥夺了”
2月15日,二审开庭前一天,江秋莲一早就去了江歌墓前,当天11时许她发布视频,并表示,“闺女,妈妈来看你了,明天早上妈妈来不及过来看你,正好今天是元宵节,妈妈过来陪陪你,我相信中国的法律知道你的善良,一切的一切有妈妈在。”
就在开庭前,刘鑫也终于出现在了公众视野中,她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此次开庭做的最大准备就是心态的准备,“我认为我需要站起来面对,而不是懦弱地请求原谅。”刘鑫说:“五年来我一直觉得事情有真相大白的一天,我一直在等,可是一次次绝望,我一直避免成为‘刘学州’。”
在庭审后,江秋莲告诉天目新闻记者,“对于今天二审开庭我没什么可以说的,我相信青岛中院会做出公正裁判。”
一直未面对记者镜头的刘鑫,终于在2月16日18时许出现,刘鑫及未被允许出庭作证的刘鑫方证人韩女士组织召开了一场媒体见面会。
刘鑫出现后,她解释了召开发布会的原因是让不被法院采信的证人能够发声。“首先非常感谢大家来这里,今天庭审一直持续到下午,我已经非常疲惫了,很想睡觉。我本来不想来,但是想到大家已经聚集在这里了,觉得还是要对得起大家这么大老远跑这么一趟。”
在见面会上,刘鑫表示希望将一些其证人整理的事实和证据呈现给大众,让大众在看待案件的时候,不要老听一种声音,能够综合地看待这个事情。“其实我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我不知道就这样一个卑微的愿望都无法实现,我觉得我的公民权利已经被剥夺了。”刘鑫哽咽着表示,一审的判决对她的打击太大了,“真的到现在都很难走出来。”
她之所以愿意来到媒体见面会上,是因为:“我只是想通过这种方式,让大家看到我并不是一直要逃避下去的人,我可以站出来,我可以为自己发声,我也不是那个会一直任人欺负,任人蹂躏,任人踩踏、践踏的人。”
在进行了十几分钟的简单交流后,刘鑫随即离开,刘鑫证人韩女士开始发言。由于韩女士的发言着重于刘鑫与江歌母亲之间的矛盾冲突,现场媒体记者多次打断并提问,“你现在的发言是不是证人身份?”“如果是证人身份,可您所说的与案件本身无关?”“你作为证人,请提出你的证据,而不是一直提出质疑。”“您可以直切要害吗?”……
在几次询问后,该女士与一位现场记者发生小争执,直言:“如果您对我的表达方式不喜欢、不想听,您可以出去。”随后,在近两个小时的发布会上,韩女士频频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提出质疑,从一些微小的细节进行逻辑推导,未提及是谁锁的门、刘鑫是否在预知危险情况下告知江歌等关键问题的证据。
16日早上,在法院门口,韩女士曾面对媒体采访时称,自己有三方面的证词为刘鑫作证。证词包括:第一,江秋莲女士存在长期非法侵害刘鑫及全家多名家人公民信息并非法使用的情况;第二,江秋莲女士存在故意误导和欺骗案件关键信息,导致大众和法官进行了错误判断;第三,江秋莲女士存在非法网暴,包括刘鑫和所有持反对意见者。
需要注意的是,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并没有批准其作为证人上庭,据韩女士称,法院反馈给她的原因是她的证词与本案无关。
韩女士在见面会上也表示,一个月前才与刘鑫开始联系,和刘鑫的微信聊天不过20句,与刘鑫只见过两面,更没有收过刘鑫的钱。“我对她来说只是一个过客,做完这一切,我就走了,回归我的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