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资讯!住房小于50平米被限制入学?深圳一小学连夜取消该告示
深圳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日前发布关于学位申请补充要求的告示,表示2019年起,50平米以下住房将被限制入学。学校将通过社区网格系统记录和家访等形式对是否在申请房产实际居住进行核实。
告示称,近年学校地段生源持续增加,学校学位已到极限。为优先保障学校地段内实际购房居住的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权利,防止临时择校性申请,挤占地段生学位,从2019年开始,对申请学校学位的房产补充要求如下:
(1)住房面积小于或等于30平米的,需购房及实际居住满六年以上,且在深圳市内没有其他更大面积住宅类商品房。
(2)住房面积大于30平米且小于或等于50平米的,需购房及实际居住满四年以上,且未被锁定。
(3)住房面积大于50平米的,需购房及实际居住满一年以上,且未被锁定。
(4)以上所述的购房年限,均以当年4月30日为基点向前倒算。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舆论热议。12月5日深夜11时15分,深圳市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在其官网上宣布,“根据罗湖区教育局的意见”,学校决定取消《告示》。
事实上,对于入学申请的房产面积予以要求的情况,之前在深圳及其他城市也曾发生过。
比如,今年5月,深圳翠园中学东晓校区贴出招生入学公告,其中对50平方米以下学区房提出要求:必须实际居住,且仅此一套住宅。这一消息引起广泛关注后,校方又删除了该要求。
根据《绍兴日报》报道,今年4月底,浙江新昌县教体局发布《2018年新昌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生招生实施意见》,其中对学区房房产面积作出了相关规定:“房产是指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在城区的有效住宅房,且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此事一度引发临近的绍兴越城区市民“紧张”,最终该区教体局声明称,没有“限制小面积住户学龄儿童入学”的政策取向。
对此,有媒体将学校的规定误读为“50平方米以下住房将被限制入学”,但部分网友认为,应该要注意到,学校的规定同时强调住房居住时间,此举或能打击学区房热潮。